企业所得税是指,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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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5〕116号《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注释:2017年12月29日公布废止目录:第一条“经认定并”及“所称经认定,是指经国家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内容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2号)。
国税函〔2010〕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本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注释:条款失效,本文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相冲突的内容同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 注释:部分条款废止。废止第五条第(一)(十)项。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2号。 注释: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第二条第(二)项、第(十八)项;废止第二条第(十)项第3目。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废止文件、条款目录》见附件7。
财税〔2018〕5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注释:条款失效。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汇总纳税企业以后年度改变组织结构的,该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送相关证据,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进行审核鉴定”的规定。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 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注释:条款失效,第十二条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8号。 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有关资产损失证据资料、会计核算资料、纳税资料等相关资料报送的内容同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
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
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