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政策通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10-07 699 人看过

财税〔2018〕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长期稳定发展,现就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二、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三、2019年9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以股票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自2019年9月1日(含)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以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2018年11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尚未进行税收处理的,可比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已经进行相关税收处理的,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在登记结算系统内明确区分新三板原始股和非原始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积极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调减其他应付款调增至成本怎么做账

李军香会计师 3月前回复:

债转股吗?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

调减其他应付款调增至成本怎么做账

冯路路会计师 3月前回复:

首先,需要通过核对财务账目来确认是否存在其他应付款错记成主营业务成本的情况。 如果确认存在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将其他应付款和主营业务成本各自的账务进行核对,确定哪些笔记错了账。 根据确认的错记情况,进行调整会计分录,将其他应付款的金额从主营业务成本中减掉,同时将其他应付款的账户中增加相应的金额。具体核算方法如下: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 进行账务调整后,需要重新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确保准确无误。

你好!请问咨询是免费的吗?请问年终奖怎么核算到当前薪资中?

冯路路会计师 3月前回复:

您具体想问什么问题,年终奖核算到当前薪资然后怎么计算个税吗。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