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政策通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2-09-24 615 人看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现将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1.对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的标准黄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有关规定执行。

2.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标准黄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有关规定执行。

3.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10〕44号)有关规定执行。

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有关规定执行。

6.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的通知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调减其他应付款调增至成本怎么做账

李军香会计师 3月前回复:

债转股吗?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

调减其他应付款调增至成本怎么做账

冯路路会计师 4月前回复:

首先,需要通过核对财务账目来确认是否存在其他应付款错记成主营业务成本的情况。 如果确认存在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将其他应付款和主营业务成本各自的账务进行核对,确定哪些笔记错了账。 根据确认的错记情况,进行调整会计分录,将其他应付款的金额从主营业务成本中减掉,同时将其他应付款的账户中增加相应的金额。具体核算方法如下: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 进行账务调整后,需要重新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确保准确无误。

你好!请问咨询是免费的吗?请问年终奖怎么核算到当前薪资中?

冯路路会计师 4月前回复:

您具体想问什么问题,年终奖核算到当前薪资然后怎么计算个税吗。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