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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2-09-22 1296 人看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二、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

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三、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应当自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当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税优惠。

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本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和《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等文件的工作要求,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结合“放管服”改革实践,以及部分地区在简化和优化增值税优惠办理流程方面的试点经验,制定本公告。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不需要办理备案。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我局进行了税收管理方式的优化,推行“备案逐步向留存备查转变”。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三、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应在何时提交证明材料?

推广长三角税收征管服务措施改革中“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的经验,本公告第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

四、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需要如何处理?

本公告第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五、原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应从何时起停止享受优惠?

本公告第三条明确规定,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应当自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当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税优惠。举例说明如下:

例1:A企业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机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2021年5月,A企业改变经营方向,不再生产销售有机肥,改为生产销售化肥。A企业应当自5月所属期起停止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例2:B企业是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21年5月,其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发生变化,不再满足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B企业应当自5月所属期起停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例3:C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利用废渣生产保温材料,符合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废渣的条件,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21年5月,C企业调整生产工艺,不再符合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废渣的条件,则C企业应当自6月所属期起停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第三条规定:“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自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属于本公告第三条中“另有规定”的情况,因此C企业自次月而不是当月起停止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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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申请出口退税,没有留抵税,就不能退吗?

冯路路会计师 6月前回复:

出口退税不一定非得有留抵税才能退税。

请问出口退税备案里面哪里可以勾选线上退税?

冯路路会计师 7月前回复:

出口退税备案里面的线上退税勾选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5: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进入税务数字账户,点击“发票勾选确认”按钮,在该模块中,选择“出口退税类勾选”。 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系统根据查询条件在操作区以列表形式展示符合条件的发票信息。 选中需要勾选的发票,点击“提示勾选”按钮,进行提示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关闭窗口后提示提交成功。 发票勾选提交成功后,发票勾选状态由“未勾选”转变为“已勾选”。 发票勾选完成后进入用途确认环节,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出口退税勾选-用途确认”。 核对统计数据无误后,点击“用途确认”按钮,点击“继续”按钮,完成用途确认。

内地公司在海南有项目,海南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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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首次申请退税要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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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首次申请退税的过程可以分为几个关键步骤: 准备工作:首先,外贸企业需要完成出口退(免)税备案。这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外贸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进行。在备案过程中,企业类型应选择“外贸企业”,退(免)税计算方法选择“免退税”。 购货专票退税勾选: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先完成退税勾选,然后等待发票的稽核相符数据同步到申报系统。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大约两个月的时间。 收集单证:企业应及时将相关的原始单证资料收集齐全,确保这些资料的真实无误。在资料真实性的基础上,企业需要按照单票对应法的要求,将进货资料和出口资料进行匹配。 数据录入:企业需将原始资料按照出口退税电子申报系统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将这些申报资料转换成电子数据的格式。 预审与疑点调整:完成数据录入后,企业需要生成预申报软盘,并携带至退税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审核。退税机关将核对录入数据的正确性,并检查外部电子信息的有无。在此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预审疑点,企业需要根据这些疑点对申报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 正式申报:在预审无误后,企业可以在出口退税电子申报系统中打印出各种申报报表,并生成正式申报软盘。接着,企业需要将原始资料按照申报报表上列明的顺序进行装订成册。 提交申报资料:最后,企业需要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将申报资料、报表及软盘一并提交给退税机关进行正式申报。退税机关在接收后,会签发已签字并注明接收日期和编号的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作为申报的凭证。

退役军人开个体户有什么政策优惠

冯路路会计师 7月前回复:

退役军人成立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退役军人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全额财政贴息。 税收优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可享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可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专属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托相关机构,创新适合退役军人的专属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推动实施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首贷拓展专项行动。 融资服务:鼓励退役军人运用线上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商户云贷,切实扩大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覆盖面。 白名单机制和融资对接活动: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完善辖区内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白名单机制,定期举行融资对接活动。 免征增值税和免征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和军队转业干部,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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