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是由山东财政局/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11000010,批准设立文件号为鲁财会[2010]36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0-10-11。事务所成立于2010-10-1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董美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23068193186,企业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958号沿街楼第二层东侧,经营范围包含:受企业委托: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注册资本(金),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项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会计业务咨询服务、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以上项目在审批机关批准的期限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董美华,合伙人或股东人数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7人, 从业人员人数37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