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正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市财政局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31000076,批准设立文件号为沪财会(99)205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2-30。事务所成立于1999-12-30,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志芳,注册资本为51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1132325384E,企业地址位于北京东路465号2605室,经营范围包含:审计查证及咨询服务,验资,基建(装潢)工程预决算验证,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张志芳,合伙人或股东人数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4人, 从业人员人数24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