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是由四川财政局/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11000010,批准设立文件号为川财审批[2009]49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9-07-21。事务所成立于2009-07-2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小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3216003576,企业地址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奥克斯广场c座2205,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业务;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以上经营范围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陈小华,合伙人或股东人数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7人, 从业人员人数17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