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市财政局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31000056,批准设立文件号为沪财会(99)181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2-30。事务所成立于1999-12-30,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杰,注册资本为105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6631551669N,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龙胜路540号6楼,经营范围包含:查帐审计,验证资本,资产评估,会计咨询,经济管理咨询,会计电算化业务,会计培训,税务代理,代理记帐等代办业务及其他与会计有关的业务,税务咨询(除经纪),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项目可行性研究,企业登记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张杰,合伙人或股东人数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3人, 从业人员人数22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