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11000154,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会函[2004]144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4-04-23。事务所成立于2004-04-2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潘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60889805168,企业地址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1号15门,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潘义,合伙人或股东人数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1人, 从业人员人数24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