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大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平原分所是由山东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37150004,批准设立文件号为鲁财协[2002]4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2-01-08。事务所成立于2002-01-08,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振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426495000765P,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平原县车站街北首 德州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平原分所,经营范围包含:在德州大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授权范围内审计查证、验资、基建工程决算编审、资产评估、经济案件鉴定、会计审计咨询、顾问、业务培训及其它会计审计服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李振河,合伙人或股东人数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人, 从业人员人数12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