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山东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37010012,批准设立文件号为鲁财会[2008]2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8-01-17。事务所成立于2008-01-17,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志丹,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36648943939,企业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窑头路友谊苑小区2号楼1601室,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刘志丹,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人, 从业人员人数9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