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齐鑫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深圳市财政局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47470301,批准设立文件号为深财会【2019】114,批准设立时间为2018-10-31。事务所成立于2018-10-3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东华,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FQHP58C,企业地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44区兴华一路北B2栋103,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单项资产评估,包括:房地产、机械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吴东华,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人, 从业人员人数2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