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黑龙江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3040001,批准设立文件号为黑财会协字[1999]82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08-13。事务所成立于1999-08-1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宪文,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800129742021J,企业地址位于佳木斯市郊区清源社区,经营范围包含:社会审计、审计咨询、注册验资、基建预算审查业务、税务代理、企业会计顾问、培训财会人员。***。工商登记代理服务。(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目录请登录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查询)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王宪文,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1人, 从业人员人数8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