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弘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江苏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32010060,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苏财会[2010]62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0-12-21。事务所成立于2010-12-2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黄宝霞,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7567203714A,企业地址位于溧水县永阳镇中山路12号新建巷口(溧水经贸学校4楼),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黄宝霞,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人, 从业人员人数2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