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之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辽宁财政局/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1010026,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会函[2009]18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9-02-02。事务所成立于2009-02-02,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方长胜,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46833157131,企业地址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83号(11314),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方长胜,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人, 从业人员人数2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