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琨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北京财政局/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11010317,批准设立文件号为京财会许可【2019】0044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9-05-24。事务所成立于2019-05-24,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2MA01FKUG60,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泷悦长安牛津园4号楼1101,经营范围包含: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税务咨询;商标代理;商标转让;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批、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下期出资时间为2048年10月26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李芳,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人, 从业人员人数2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