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正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1120014,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会协字[1999]700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1-23。事务所成立于1999-11-2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傅宗超,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302716469322P,企业地址位于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2段81号海纳丽景写字楼11楼,经营范围包含:审计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审计、司法会计鉴定、涉税鉴证、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傅宗超,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人, 从业人员人数9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