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言颐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辽宁财政局/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1010382,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执会[2018]15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8-05-21。事务所成立于2018-05-2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丽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4MA0XMDM29P,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电台东巷12号1-1-2室,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的审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税务事务代理;基建预决算审核;司法会计鉴定;招投标代理;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王丽华,合伙人或股东人数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人, 从业人员人数0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