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同芳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是由重庆财政局/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50010077,批准设立文件号为渝财会[2018]7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8-01-30。事务所成立于2018-01-30,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汪兴权,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MA5XDUTW5R,企业地址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2号海王星科技大厦D区9楼4#,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会计咨询、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代理记账(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汪兴权,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人, 从业人员人数7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