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兴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1020141,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会协字[1999]626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1-23。事务所成立于1999-11-2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丽杰,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202241686808G,企业地址位于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友好大厦2317室,经营范围包含:查帐、验资;会计方面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王丽杰,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人, 从业人员人数10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