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1010203,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会协字[1999]591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1-23。事务所成立于1999-11-2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范洪音,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4117592564W,企业地址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善邻路36号291栋A604、A606、A609,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报表,验证企业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审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范洪音,合伙人或股东人数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人, 从业人员人数9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