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立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1010038,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会协字[1999]626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1-23。事务所成立于1999-11-2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于超英,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51176031395,企业地址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53号,经营范围包含:委托财务审计、企业验资、会计业务咨询、专业人员培训服务;商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于超英,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2人, 从业人员人数9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