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15020008,批准设立文件号为内财协字(99)1175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2-24。事务所成立于1999-12-24,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丽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291MA0QLM398R,企业地址位于包头市昆区黄河大街金融广场A座17层,经营范围包含:审计业务、审计咨询、审计培训、验证企业注册资本。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张丽娜,合伙人或股东人数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人, 从业人员人数0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