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鸿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内蒙财政局/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15020025,批准设立文件号为内财会[2011]546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1-05-15。事务所成立于2011-05-15,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国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2045756978061,企业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青云小区水务局综合楼-421,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无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陈国旺,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人, 从业人员人数0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