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博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1040254,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执会【2019】103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9-10-24。事务所成立于2019-10-24,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清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400MA0YXETP5T,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抚顺开发区滨河路北侧锦绣澜湾D地块17#-1-601,经营范围包含:会计服务、审计服务、税务服务、资产评估、财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张清梅,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人, 从业人员人数0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