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之星会计师事务所是由广东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44010183,批准设立文件号为粤财会[2010]7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0-01-25。事务所成立于2010-01-25,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何汝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5505745002,企业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9号骏汇大厦北座17A,经营范围包含:会计师事务所;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何汝华,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人, 从业人员人数8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