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铭旺会计师事务所是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15150065,批准设立文件号为内财会[2006]3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7-06-27。事务所成立于2007-06-27,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胡俊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20479716743XP,企业地址位于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15号当代大厦316室,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凭许可证经营);财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胡俊超,合伙人或股东人数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人, 从业人员人数2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