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明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1010362,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会函[2005]315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5-12-01。事务所成立于2005-12-0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志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2780086131C,企业地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33号A1312室,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刘志刚,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人, 从业人员人数2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