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福建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35010049,批准设立文件号为闽财会[2005]111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5-12-13。事务所成立于2005-12-1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丁仁生,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28782186785U,企业地址位于平潭县翠园中路2-7号台商协会大楼501,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及税务咨询、会计及税务服务、企业登记注册代理服务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保险、期货等需审批的项目)(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许可后方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丁仁生,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2人, 从业人员人数24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