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是由广东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44190022,批准设立文件号为粤财会[2004]42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4-08-13。事务所成立于2004-08-1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谋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企业地址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维多利大道37号,经营范围包含:验资、查帐审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刘谋根,合伙人或股东人数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0人, 从业人员人数23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