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1010327,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会函[2004]42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4-01-16。事务所成立于2004-01-16,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韩泽普,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282755794072F,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新城街站前社区11委2组,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报告;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提交会计、财务的管理咨询;审核工程预决算,出具相应的审核报告及接受其他法定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韩泽普,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人, 从业人员人数10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