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1110293,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会函[2004]36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4-01-16。事务所成立于2004-01-16,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英莲,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2007557931259,企业地址位于铁岭经济开发区柴河街南段惠丰酒店77A,经营范围包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经济监证(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刘英莲,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人, 从业人员人数5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