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32020029,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苏财会[2003]56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3-10-22。事务所成立于2003-10-22,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曹伟珠,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817550759917,企业地址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4号B幢1207-1,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承办资产评估业务,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承办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编审业务,出具相应的编审报告;代理记帐。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税务和其他经营管理咨询;代理纳税申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曹伟珠,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2人, 从业人员人数32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