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振华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海南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46000015,批准设立文件号为琼财函注字(1998)407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8-12-02。事务所成立于1998-12-02,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宋春伟,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1002012517118,企业地址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华信路5号华信大厦第九层,经营范围包含:接受财务、会计、税务咨询、担任财税常年顾问,代理纳税检查,验证资金,评估资产,审查帐目报表,办理企业解散、破产的清算,代理鉴别经济案件凭证,培训财务、办税人员其他有关财务税务事项。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宋春伟,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人, 从业人员人数8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