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方正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是由广东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44140003,批准设立文件号为粤财注协[1999]219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2-06。事务所成立于1999-12-06,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彭志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4007147958457,企业地址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五华县商会大厦首层号,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资产评估;办理企业改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财会人员业务培训;会计咨询、代理记账、会计服务业务;打字、复印服务;账簿凭证销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执业证书编号(1999)219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彭志良,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人, 从业人员人数7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