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银丰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1070264,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会协字[1999]594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1-23。事务所成立于1999-11-2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沈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725716454278G,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北镇市新区便民服务中心,经营范围包含:会计报表审计;注册资金验证;企业废业转让合并联营及企业资产清算审计;经济案件审计鉴定;企事业单位会计审计咨询和建章建制;工程预决算鉴证;资产评估咨询;代理企业记帐、登记注册、税务咨询、财务咨询;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办公服务;贸易、商务、工商、其他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公证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沈红,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人, 从业人员人数16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