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21010217,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会协字[1999]699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1-23。事务所成立于1999-11-2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赵淑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81410679191W,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新民市新柳街八宝社区(城区光明路14号),经营范围包含:审计咨询服务、工程预(决)算审计、注册资金验证、审计查证、咨询服务(限按财政部核发的资格证书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赵淑艳,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人, 从业人员人数10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