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信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是由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15000010,批准设立文件号为内财协字(99)1165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2-23。事务所成立于1999-12-2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丁迺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1027014888382,企业地址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长安金座C座一单元802室,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单项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司法鉴定***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丁迺安,合伙人或股东人数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人, 从业人员人数0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