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四川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51030138,批准设立文件号为川财注[1999]401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2-21。事务所成立于1999-12-2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明华,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4007144755183,企业地址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新华街1号(财政12楼),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等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税务咨询及纳税筹划,代理纳税申报;办理企业清产核资,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担任企业常年会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经济纠纷、经济案件鉴证;会计人员培训;会计用品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李明华,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9人, 从业人员人数27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