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昌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四川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51010105,批准设立文件号为川财注【1999】459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1-29。事务所成立于1999-11-29,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何秀芬,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472032066X5,企业地址位于四川省崇州市唐安东路唐安银座501室,经营范围包含:资本金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审计报告;司法会计鉴证;资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在建决算的造价、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其它经济管理咨询;培训会计人员,辅导建帐核算;办理企业投资项目中的可行性研究中的相关业务和其它法定业务;销售凭证帐簿;工商登记代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何秀芬,合伙人或股东人数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人, 从业人员人数0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