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11000193,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财协字(1999)46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04-19。事务所成立于1999-04-19,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川明,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2101283206Q,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414室,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刘川明,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0人, 从业人员人数13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