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广东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44010068,批准设立文件号为粤财注协[1999]300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2-21。事务所成立于1999-12-2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许国伟,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37219087997,企业地址位于广州市荔湾路周门北路38号803房,经营范围包含:会计师事务所;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许国伟,合伙人或股东人数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人, 从业人员人数21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