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是由湖北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42000200,批准设立文件号为鄂财注发[1999]1514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0-01-10。事务所成立于2000-01-10,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龙亚华,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27146697349,企业地址位于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口康乐大厦16楼,经营范围包含:;资本验证;财务审计;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财务会计咨询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龙亚华,合伙人或股东人数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人, 从业人员人数5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