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山东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37160009,批准设立文件号为鲁财会协字[1999]216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2-24。事务所成立于1999-12-24,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文昌,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728769720189N,企业地址位于东明县曙光路东段审计局办公楼四楼,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包括涉外企业),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基建工程予决算审计;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管理咨询;办理投资评估、资产评估和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有关业务;经济案件鉴定;咨询、中介服务业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除外);招标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刘文昌,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1人, 从业人员人数22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