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证书编号为,批准设立文件号为新财企函告[2018]39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8-07-12。事务所成立于2018-07-12,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胡景旺,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40036827096141,企业地址位于奎屯市北京西路12号(中国银行三楼),经营范围包含: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企业清算,企业租赁,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评估;可从事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执业资质:无
团队组成:
执行事物合伙人为胡景旺,合伙人或股东人数有1人,执业评估师有0人,从业人员人数有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