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由山东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37050009,批准设立文件号为鲁财会协字[1999]253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2-31。事务所成立于1999-12-3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吕英美,注册资本为101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811694405972,企业地址位于龙口市黄城通海路153号,经营范围包含:企业破产清算 经济案件鉴定 会计查帐审计 注册资金验证 基本建设予决算审查 办理投资评估 资产评估 代理记帐 会计咨询服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吕英美,合伙人或股东人数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人, 从业人员人数6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