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井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江西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36110011,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赣财会[2002]1006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2-01-19。事务所成立于2002-01-19,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小华,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802733932462Y,企业地址位于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31号商务中心五楼,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资产评估业务,出具评估报务;承接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经济报价、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审及工程造价监控业务;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评估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办理经济案件会计鉴证,出具相关报告;担任会计顾问,提供财务、会计和其他经济管理培训、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中凡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权的不得经营)。*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李小华,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人, 从业人员人数3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