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同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由山东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证书编号为,批准设立文件号为鲁财企[2008]91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8-06-24。事务所成立于2008-06-24,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潘龙,注册资本为51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3006768474207,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处IEC国际企业中心18楼,经营范围包含: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业务(凭资格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执业资质:无
团队组成:
执行事物合伙人为潘龙,合伙人或股东人数有1人,执业评估师有0人,从业人员人数有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