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浩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由山东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证书编号为,批准设立文件号为鲁财企[2005]68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05-09-12。事务所成立于2005-09-12,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在江,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137807685119,企业地址位于烟台市芝罘区丹桂街16号,经营范围包含:从事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执业资质:无
团队组成:
执行事物合伙人为刘在江,合伙人或股东人数有1人,执业评估师有0人,从业人员人数有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