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江西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证书编号为,批准设立文件号为2018-005号(赣财企[2008]122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8-04-17。事务所成立于2018-04-17,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包汉华,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200669772272J,企业地址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村北路18号,经营范围包含: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信用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凭资产评估资格证经营);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屋拆迁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土地价格评估、咨询,代办土地登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执业资质:无
团队组成:
执行事物合伙人为包汉华,合伙人或股东人数有3人,执业评估师有0人,从业人员人数有0人。